华商教〔2017〕73号
各二级学院、系:
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(以下简称“毕业论文”)教学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,5月中上旬教务处组织各系开展毕业论文答辩。为规范工作程序,保证教学质量,在充分汲取往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提出相关要求,具体如下:
一、答辩时间
2017年5月4日—2017年5月12日。
二、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
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,凡符合《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管理规程》(华商院〔2016〕96号)第十九条所规定的取消答辩资格的七类情形之一者,即取消其答辩资格;否则追究责任,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后按教学事故处理。凡相似度检测不通过者,一律不予答辩,成绩判定为不及格。
三、答辩组织
(一)部分与全部答辩相结合组织原则
根据教学工作会议的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2017届毕业论文采用部分与全部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具体做法为:
1.所有毕业论文学生均要安排进答辩小组,进行答辩或旁听答辩。
2.其中参加评优的毕业论文,学生必须进行答辩。
3.答辩学生名单可由答辩教师现场抽取(或由答辩组提前确定名单,现场公布)。
4.现场进行答辩学生抽取比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答辩工作安排决定,要求不少于50%的学生进行答辩。
(二)答辩安排
各院系根据学院答辩时间安排答辩小组成员、答辩学生;答辩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。要求如下:
1.答辩小组成员由3—5名专任教师组成,成员不得少于3人。
2.各答辩小组必须安排两场次(每场次以三小时计)以上答辩;答辩小组成员名单、学生名单及答辩时间于4月21日(含)前报教务处实践科(见附件1)。
3.本届毕业论文答辩不另设记录员,由答辩组安排组内答辩教师记录答辩问题及内容。
(三)答辩准备
全体学生的毕业论文(纸质版)应提前3-5个工作日交到答辩组老师手中,让答辩教师熟悉所答辩的毕业论文;同时,所有学生(不论是否抽取答辩)均需填写《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记录表》(附件2)交到答辩组老师手中;没有抽取答辩的毕业论文各院系组织相关教师进行二次复评,二次复评评语及成绩替代答辩评语及成绩写入《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评定表》(附件3)。
(四)答辩内容
毕业论文答辩时,每位学生先概述论文(设计)研究的主要问题及主要结论,并归纳陈述创新点(5分钟,可根据答辩需要制作PPT)。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主要针对毕业论文的选题、综合知识运用及研究能力和论文质量,同时应指出毕业论文格式规范问题。各院系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可根据专业特点具体设计,以提高毕业论文答辩质量。
(五)答辩程序及时间要求
答辩的基本程序为:由答辩学生自述;答辩小组根据学生自述的情况提出问题;学生当场就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。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。
四、答辩后工作安排
1.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,并定稿。
2.各二级学院、系级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召开会议,审核通过各答辩组给答辩学生的答辩意见、答辩成绩或二次复评的意见及成绩。
3.按照2017届毕业论文总体安排完成答辩意见和答辩成绩的评定,按照学院装订毕业论文文本要求装订文本,5月24日(含)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及存档资料上交。
附件:1.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安排表
2.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记录表
3.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评定表
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
2017年4月10日